成都离婚取证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
离婚诉讼中律师能进行哪些方面调查取证
相关标签: 离婚调查取证 非法的取证手段 调查取证申请书 婚姻调查取证须知
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委托律师,可以帮助您更加顺利的查找到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财产,有一些证据材料律师凭借自身的力量就可以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有一些可以通过法院的调查令查到相关的证据材料,律师参与离婚诉讼,可以更好、更充分的协助当事人查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线索,告您如果保留证据的方法。
律师在进行调取证据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相关证据的线索,比如银行的帐号,手机号码,车牌号码,房屋的坐落位置等等,下面这些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调取的证据材料:
1、银行的存款调查;
2、房产登记及车辆登记信息的查询;
3、公司的股权调查;
4、股票、证券、基金、期货、国债等有价证券的调查;
5、开办公司企业的经营收入调查;
6、知识产权的取证调查;
7、其他关于离婚诉讼过程中更加具体的律师能为您提供什么样的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婚外情诉讼离婚取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内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可以先秘密的搜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就可以有理由少分财产给对方。那么婚外情取证要注意什么呢?
1、关于证据的调取保全
在离婚诉讼调查取证过程中,很多当事人耗尽心机去调取证据,甚至不惜花费血本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却忽视了一些重要证据的保全工作,致使最终提交法庭的证据因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发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无法实现预期的法律效益。
因此,对此类证据的调取和保全宜注意:
(1)避免侵权行为
比如:闯入他人住宅、偷拍等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但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仅无法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还可能要面对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2)对短信、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及时提交公证,以保证证明力;
(3)提交法庭的录音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存在随意删减或编辑行为,采用录音笔等高科技手段取得的音频文件应转录在磁带上或刻录在光盘等物质载体上,并附上录音笔录以便法庭查阅;
(4)采集的毛发、血液、唾液等dna亲子鉴定检材、样本,应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保存,送检,以保障鉴定结论的真实有效性;
(5)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除提交律师和法院外,不得散布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更不能据此要挟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关于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问题
(1)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2)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
据此,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确定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并不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志即可实现的请求,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少之又少,通常都是遭到一方的强烈拒绝,甚至出现藏匿孩子、离家出走等过激行为。
(3)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的对策
若一方当事人拒绝进行亲子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又能提供血型证明等其它较为充分的证据材料帮助法院认定该子女为非婚生子女的,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法院亦可做出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认定。
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的,就要对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取证。那么在离婚取证时要注意哪些事项?离婚时的调查取证在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什么?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离婚取证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2、根据诉讼法的证据原则,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它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3、对于私自偷拍偷录行为是否合法,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成都离婚取证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
离婚诉讼中律师能进行哪些方面调查取证
二、离婚时应该怎么调查取证?
《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因此,要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映证。
(一)采集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二)采集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三)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离婚取证时要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内容。离婚诉讼的程序比较复杂,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便是提交证据质证的环节。因此,离婚时的调查取证是非常重要的,应当引起当事人的注意。如果您决定起诉离婚,就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在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形时,如果收集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法院则可能会支持您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反之则不会支持。如果大家有什么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来我们找法网咨询,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离婚诉讼发生的时候,涉及离婚财产的分割,当事人都想要获得相应的财产,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这样才能在离婚诉讼中胜诉,证据的来源就是调查取证。那么,离婚诉讼中,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想要在离婚诉讼案中胜诉,获得相应的财产,就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吧。
一、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二、离婚的证据该如何收集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 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成都离婚取证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
离婚诉讼中律师能进行哪些方面调查取证
三、离婚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1、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四川成都律鼎邦德离婚取证法律咨询机构 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2、根据诉讼法的证据原则,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它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3、对于私自偷拍偷录行为是否合法,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离婚诉讼中,调查取证主要是由当事人和法院来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在取证过程中,应该采用合法的手段或方式;不正当、不合法手段得到的证据会被视为非法证据,法院是不会采纳的。
成都离婚取证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
离婚诉讼中律师能进行哪些方面调查取证
网络文章转发 不代表本站
律鼎邦德法律网; 看完文章有疑问?马上咨询律师;离婚诉讼 离婚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申请书 婚姻调查取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