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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律师: 生母继母对簿公堂 只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 同性登记结婚被拒,民政局遭起诉

发布时间:2021-07-09 05:42:23人气:4091

成都离婚律师: 生母继母对簿公堂 只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 同性登记结婚被拒,民政局遭起诉
 
同性恋现象在世界各国一直存在,但法律上对其能否登记结婚一直存在争议。因为其不仅涉及到法律,还涉及道德、伦理等多方面的问题,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观点长期对立,争执不下。
湖南长沙的同性恋者孙某带着其男朋友登记结婚,民政局以“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为由拒绝为二人登记。孙某不服,决定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遂将民政局起诉。
 
2015年6月23日是孙某与其男朋友相恋一年的纪念日,二人遂决定在这一天结为配偶,于是二人在当天前往民政局进行登记。登记时工作人员询问孙某,与其结婚的女方在哪,四川成都律鼎邦德法律服务机构 .离婚、证据、小/.三  调/  查 /咨.询/..公司.【℡2.4小时热/.线: 【1588 2222 0 0 7=W.X】郑顾问=诚信服务】 孙某指着其男朋友说这是和他登记结婚的另一方,证件已经带齐,请求工作人员为其登记。工作人员指着法条说是“一男一女”才能登记,拒绝为二人登记。
孙某认为,法条只规定结为配偶双方是“一夫一妻”,不只是男女,男男、女女,都可以结婚,这样的法律才是没有歧视的法律。而民政局方面表示,此前也曾有过咨询同行登记结婚的案例,但民政局均未同意办理,“法律规定只有异性才能结婚”,民政局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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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律师认为,芙蓉区民政局拒绝为孙某登记涉嫌行政不作为,目前法院已收下材料,尚未决定是否立案。
婚姻自古以来就是为了缔结二姓之好,也为了繁衍后代。一夫一妻从道德伦理上讲,是被默认为一男一女。
成都离婚律师分析: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我国法条虽然只规定了“一夫一妻”可能会惹人歧义,认为一夫一妻不仅指一男一女,也可以男男、女女。但紧接着也规定了是“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法条中,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成都离婚律师 显然是缔结婚姻的三个基本要求,说明我国现行《婚姻法》显然是不支持同性结婚的,民政局不为同性恋者登记结婚并不是民政局行政不作为。
虽然一些国家法律已经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但我国作为一个传承几千年的大国,对一些传统观念还是根深蒂固。同性结婚不仅仅是法律的问题,其背后还涉及了道德、伦理等等多方面的问题,并不能只从法律角度出发。本案中孙某二人面对的其实不是民政局的不作为,而是整个国家对同性恋是否能够公开接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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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母爱是伟大的,法律上也有一些条文规定,继母和生母有着对等的权利。有这样的一个案例,生母和继母为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闹上了法庭,事情虽然感觉有些滑稽,却也说二人对女儿的爱与呵护。
张某(孩子生母)与赖某(孩子生父)在2002年2月25日结婚,并于2003年4月6日生下了女儿小柔。但是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在2005年根据协议离婚,好聚好散。并约定女儿小柔跟随赖某生活、由赖某抚养。5年后,赖某与另一名女子潘某在2010年2月5日结婚,潘某与赖某一起抚养小柔。可是不幸的是,2011年5月,赖某因为交通事故去世,随后小柔生母张某就想抚养女儿,并且与小柔的继母潘某进行协商,但是继母对小柔同样很是呵护,认为自己可以照顾好小柔,不同意,张某很是无奈。2011年6月16日,在未征得小柔亲属同意的情况下,生母张某自己到小柔就读的小学将其接走,之后小柔就一直随生母张某生活。小柔就读的清新县某小学以及相关部门曾因为这件事情对张某和潘某进行调解,成都离婚律师 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潘某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小柔的抚养权,希望被告张某将小柔送还原告。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小柔明确向法院表示其愿意随母亲张某生活。而且,在随生母张某生活过程中,没有出现虐待等不良现象,法院审理认为,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使赖某与张某离婚,但并不影响张某对其孩子小柔任然享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权利,而且诶根据张某目前的生活状况,是有能力抚养小柔的。小柔也明确表示出愿意随亲生母亲张某生活,最后法院判决小柔由张某进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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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让我们知道,继母的爱或许一点也不必亲生母亲的少。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未成年父母是其监护人,有法定的监护权和抚养权,本案中,张某对女儿小柔也是爱戴有加,所以法院判决的结果是没有多少疑问的。
成都离婚律师指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成都离婚律师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通过本案,您对继母的偏见是不是小了很多了呢?很多的继母也在为子女付出着爱,她们有时候不被理解,但是依然在坚持。生母和继母为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母爱课,或许我们应该反思一些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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