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调查取证咨询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登记离婚有哪些区别
登记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就是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包括两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只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才能通过登记程序来离婚。登记离婚在双方当事人 领取离婚证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对于诉讼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调解结果不同,就产生不同的离婚方式:
调解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 ,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即发给离婚调解书,这就是调解离婚。
判决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军人等各种特殊身份的人协议离婚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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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协议离婚:
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必须持有中国户籍,且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由原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由被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国 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可以委托中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以其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军人等各种特殊身份的人协议离婚有哪些规定?
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1、涉外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
一方为华侨,一方为中国公民,双方必须到中国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是我驻该国使领馆发的本人护照。双方均为华侨的,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双方均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如双方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国的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国内登记机关提交意见,由国内登记机关审查并登记。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
2、港澳、台湾和内地公民协议离婚规定
双方到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港澳同胞必须持有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双方这港澳同胞,原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还可以来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三、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协议离婚规定:均应诉讼离婚。
四、我国驻外人员协议离婚的规定
可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由该机关审查。授权委托书和意见书应经驻在国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五、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规定
首先,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现役军人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离婚,军人一方需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军人等各种特殊身份的人协议离婚有哪些规定?
六、正在接受劳动教养者办理协议离婚的规定
被劳教者可通过“所外执行”,与另一方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办理完毕,应该立即返回劳教场所。
七、犯人协议离婚:
对于已决犯,本人可以委托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在该登记机关办理。接受委托书和意见书可由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经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证明。对于未决犯,本人要求在未执行死刑前协议离婚的,可以准许。一方被监禁或夫妻双方都被监禁,一方要求离婚的,请求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未被监禁方提出离婚的,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均被监禁或被劳教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役军人被判处徒刑,停止军籍,其配偶提出离婚,仍然需该军人及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的意见,如该军人不同意,但其政治机关同意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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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005年3月,林某(男)与刘某(女)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07年6月共同购买泰和县澄江大道某小区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为(2008)泰府房字第005号。因工作原因,刘某经常出差,林某无聊之际便参与朋友的赌博活动,久而久之,林某便与其中一女赌友关系甚密。刘某发现后,林某亦承认错误,双方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夫妻双方若有一方出轨,出轨方便赔偿对方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协议签订后,林某趁刘某外出出差时机继续与女赌友来往,直至发生不正当关系。刘某发现后,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起诉至法院。林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协议无效,应均分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观点】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律师界有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只是一种法律价值取向,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观点二:林某与李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抽象的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协议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判决】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刘某与林某发生婚外情,致夫妻感情破裂,刘某遭受精神损害,林某的行为违反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违反了夫妻情感忠诚和行为忠诚的道德义务,也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应当按照约定补偿刘某20万元。法院判决林某补偿刘某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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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成都离婚律师郑: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变动。
一、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郑律师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理由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1、夫妻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可知,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构成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只要夫妻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协议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性,法律应当承认其效力。林某与刘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不存在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因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夫妻忠诚协议属于道德义务法律化,具有可诉性和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谐、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由此看来,夫妻相互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使这一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层面。夫妻忠诚协议赋予了夫妻忠实义务以具体的内容,使抽象的忠实责任具有可诉性。
3、 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以约定的方式处理财产,拥有对财产的处分权。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婚姻法对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夫妻忠诚协议具有利益性,该利益既表现为人身利益,也表现为财产利益,财产利益附随于人身利益。婚姻关系当事人既是夫妻情感的持有者和呵护者,也是婚姻利益的追求者和维护者。
前述案情中,刘某与林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一份处理夫妻财产的约定书,约定一方违反了忠诚协议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20万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和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法律对此应当予以保护。
4、夫妻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的立法宗旨,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和谐稳定。
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婚姻道德最基本的底线。以性爱为基础的婚姻,具有排他性和专一性,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有赖于此。承认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利于社会拒斥婚外情,促进夫妻相互忠实,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林某与刘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诚义务的具体化,用书面形式将法定权益体现出来,目的是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稳定和约束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促进夫妻双方人格发展与尊严维护,符合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二、成都法院审判实践。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成都各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针对夫妻忠诚协议的不同条款,法官会区别对待:
1、对于不忠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无论离婚与否,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有效。该类协议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在约定条件具备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无效。法官解释,婚姻关系的解除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限制。
3、 对于一方不忠,需要赔礼道歉乃至在媒体上做出声明的约定,法官认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有效。
倘若婚姻失败 准备离婚哪些错误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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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一场婚姻都能坚持到白头偕老,而如果你即将要离婚,那么为了你的利益,成都离婚律师郑提醒,以下15个错误你一定不能犯。
1、不关心税款
如果你的前妻(或前夫)插手你的经济,而你对税收又不关心的话,那么情况就糟糕了。如果一方得到房子,几年之后,他(她)就会发现,房子会因为税收而变得没有价值。如果拿到股票的话,在清算的时候一定要将资本收益税考虑在内。离婚时有任何涉及到经济的问题,都应该将税务考虑在内。
2、将孩子当成成人以弥补你失去伴侣的损失
当他(她)离去时,你也许会将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孩子身上,要么把他们当作家庭中心,要么将他们当作成人对待。但从长远来看,孩子不应该承受这种不公平的压力,毕竟,他们不会成为你另一半的代替品。
3、太担心当下而不准备未来
总是花太多时间担心你的离婚。事实上,重要的是你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并将之融入你的下一个人生篇章中。
4、准备不充分
离婚的时候,一定会有很多谈判和文件。一定要在见调停人或律师之前准备好和他们谈论关于你婚姻的相关细节,对你们的资产和债务、收入、开销、税务、房地产抵押、信用卡和其他投资有详细的记录。记得给法官留一个好印象,让他觉得你准备充分,做事有条理。
5、雇佣一个冷酷的律师
离婚应该被当作商务事件来处理,而不是一个报仇故事。四川成都律鼎邦德法律服务机构 雇佣一个试图利用你的孩子打赢官司的冷酷律师对你不会有任何帮助。专家建议雇佣那些在开庭之前就将所有事情都处理好,并且尊重各方,包括你的前妻(前夫)的律师。
6、炫耀新恋人
即使你已经准备好离婚,小心谨慎的约会也是必要的。专家认为,离婚的最大受害人是被抛弃的子女,他们在看到将来有可能变为自己的继父继母时的感觉是最心痛的。而且,这对你的前妻(前夫)也是不合适的。专家认为在你没确定那个人是否决定和你相守之前,对新恋情最好保持低调。
7、做一些口头协议
也许你的前妻(前夫)给你的承诺很美,但如果这些承诺没有在正式的离婚协议书上被证实,它们都不会有效。最后,你也要必须确保你的另一半不会将家具搬走或取消对孩子的探视权。
8、在财产分割前没有盘点财产
你们的生活和财产很多年来都是联系在一起的,现在要将之分开也许会觉得有些混乱。将你们的财产做个清单,再将年龄、对婚姻的贡献等因素考虑在内后将之平分,如果你的伴侣要将很小的费用也算在内的话,不妨请个有经验的调停者。
9、向你的父母或朋友征求法律意见
不要把他们当成你的律师,那个唯一会让你在离婚时得到最大利益的人是律师。专家建议向那些懂法律和经济的人征求建议。
10、为求他(她)回心转意而过分大方
如果你发现自己是弱势一方如,他(她)要抛弃你或知道你在骗他(她),你可能会因为要使他(她)回心转意而过分慷慨大方。专家认为这是不管用的。在离婚的天平上,你们都有同样的权利得到一半的财产。
11、仓促离婚
一定不要仓促离婚,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内容。四川成都律鼎邦德法律服务机构 如果你觉得在情感上你还没有准备好离婚,先试着分居。这会使你暂时清醒下来,看没有伴侣的生活和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同,也会使你重新审视一下你们的婚姻。
12、没有记日记的习惯
离婚可能会使你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你的生活充满了律师、法律文件和法庭传唤。在这种情况下,将自己的愤怒和挫折记下来,这比付费找个律师向其倾诉要省钱、轻松的多。
13、放弃对律师的支配
唯一承受离婚结果的人是你和你的家人,而不是律师。所以在考虑律师的建议之后,要确保你做的决定是对你最有利的。
14、不等待社会保障金
如果结婚十年或更长时间的人离婚,国家会有相应的社会保障金,时间不够则没有。所以如果你们即将达到这个期限,不妨考虑等待一下。
15、把孩子当传话筒
不要让你的孩子为你们的离婚付出代价。和你的前妻(前夫)保持友好关系,从而不要使孩子陷入两难境地。专家建议使用电子邮件或在网上探讨探视权或交换离婚合同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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